山东修改计量条例,与生活息息相关
发布时间:
2022-11-30 14:37
来源:
转自大众日报
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定,对《山东省计量条例》作出修改。
1.将第二条第二款修改为:“本条例所称计量活动,是指使用计量单位,制造、修理、销售、使用、安装、改装计量器具,建立计量标准器具,计量检定与计量校准,商品、服务计量。”
2.将第十一条修改为:“制造计量器具新产品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取得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
3.删去第十三条第一项,将第二项作为第一项,修改为:“(一)有产品合格印、证;”
4.将第十五条修改为:“下列计量器具不得销售:
(一)无产品合格证明的;
(二)伪造、冒用厂名、厂址的;
(三)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使用残次零配件制造的;
(四)国家明令禁止销售的。”
5.将第二十二条第一款修改为:“使用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应当将计量器具登记造册,报所在地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并按规定申请周期检定。”
6.将第三十九条修改为:“制造、修理、销售的计量器具,其计量性能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没收违法制造、修理、销售的计量器具或者违法所得,并处三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7.将第四十一条修改为:“制造、修理、安装、改装计量器具过程中为计量器具增加作弊装置或者功能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制造、修理、安装、改装的计量器具和违法所得,并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8.将第四十二条修改为:“使用计量器具过程中为计量器具增加作弊装置或者功能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计量器具和违法所得,并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9.删去第十条、第十二条、第十七条第二款、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六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四十四条、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第四十七条。
相关新闻
2023年计量师报名通知已公布27省,快看有没有你所在的地区?
2023年注册计量师考试报名通知正在陆续公布中,截止到2023年4月11日,已经有27个省份公布2023年注册计量师报名通知,具体是哪些省份?有你所关注的省份吗?我们一起来了解看看吧!
【华光科技】潍坊华光电子仪表生产的2000A交直流大电流标准源应用于国家级重点实验室
5月7日,潍坊华光电子仪表有限公司马总亲赴合作项目的计量校准实验室进行安装调试。潍坊华光电子仪表生产的2000A交直流大电流标准源应用于国家级重点实验室。此装置采用模块化设计,由公司技术部精心研发而成。它的优点是便于携带检定,此装置还配有专用机柜。
多行文本内容元素
富文本内容绑定数据后可解析HTML语言内容